浙财党〔2007〕22号
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公务员岗位交流工作暂行规定》(浙财党〔2007〕9号)精神,厅党组研究决定:
周位标同志任综合处副处长(列郭昌林同志之后),免去其会计管理处副处长职务;
朱炳仁同志任法制处(资金管理处)副处长,免去其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杨树圣同志任会计管理处副处长,免去其法制处(资金管理处)副处长职务。
2007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