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财党〔2006〕25号
厅机关各处室局、省采购办(控办),厅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刘东溟同志任省财政税务科学研究所副所长;
金永勤同志任省财税信息中心副主任;
许智敏同志任省财税信息中心总工程师;
张光敏同志任省会计人员服务中心副主任;
沈幼华同志任省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副主任;
吴小明同志任省财政干部教育中心副主任。
对上述经竞争上岗提任职务的6位同志实行一年试用期。
免去姜明路同志的省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200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