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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6-30
 
 

浙会考办字〔2009〕8号

 

各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省会计人员服务中心: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09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22号)及《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的通知》(浙人发[2009]21号)精神,现将2009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时间定于2009年9月6日(星期日)上午8:30至12:00进行,考试地点设在杭州市区;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考试形式为开卷笔答。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分析、判断、处理会计业务的能力和解决会计工作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二、考试报名条件

    全省范围内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取得会计师、审计师、财税经济师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取得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从事会计、财税和相应管理工作的在职专业人员(凡属于从事《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规定岗位的,还必须持有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基本符合《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人专[2007]276号)规定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按原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乡镇以下企事业单位开展会计、经济、统计和审计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通知》(浙职改办[1998]9号)规定的范围和评审条件,在2003年底前经评审取得会计师资格,现仍在乡镇以下企事业单位或由此改制为个私、民营企业工作的人员(凡属于从事《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规定岗位的,还必须持有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基本符合《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条件(试行)》规定条件的,也可报名参加考试。

    三、报名时间及方法

    2009年度全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实行全程网络报名。为确保考试报名工作顺利进行,现就具体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1.2009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网上支付考试费用的方式进行。考试报名工作按会计从业资格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实施。凡要求参加考试的人员(宁波市除外),请在规定的报名日期内登录浙江省财政厅会计报名网(网址:http://kjbm.zjczt.gov.cn),按网上报名系统的要求进行报名及交费。

    2.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09年7月3日10:00--2009年7月10日18:00,期间实行网上报名系统24小时服务。

    3.对于取得审计师、财税经济师、乡镇以下企事业单位经评审取得会计师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取得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的考生。在网络报名前,持上述相应有效证件原件到当地财政局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确认相关信息,并在上述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当地人事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做好信息确认工作。

    宁波市仍采用手工报名,具体报名工作由宁波市财政局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安排。

    4.为确保网络报名工作顺利实施,全省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应设立自助报名点,并配有专用设备、专人辅导。在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期间,对网上报名操作有困难的考生,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既可通过电话(有关当地联系电话,详见报名主页“联系我们”栏目)咨询当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得到帮助,也可就近到当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设置的自助报名点,由工作人员辅导报名。
    5.网上报名实行承诺制。考生要承诺所注册的个人信息资料(包括会计从业资格证信息)真实、准确。
    6.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主页,首先阅读 《报考人员必读 》,在对《网上报名协议》表示同意后,再根据提示,进入“注册窗口”进行注册工作。通过准确录入登录名、身份证号、会计从业资格证号,手机号码、登录密码、验证码等信息注册。考生可使用本人的登录信息按提示进行报名操作。点击"交费"按钮后,将不能再修改数据,请报名者谨慎选择。已在网上报名但未在网上付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因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7.已在网上报名及交费的考生,在2009年8月25日后,登录浙江省财政厅会计报名网(网址:http://kjbm.zjczt.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自行打印准考证有困难的考生,可凭身份证到当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的自助报名点申请打印。
    8.为了考生尽快领到自主选购的考试辅导教材,本次考试的书籍统一由快递公司负责发放,费用每套6元。

    9.收费方式采用工商银行网上交费,考生通过网上交费系统交纳报名费、自主选购的考试辅导教材费及送书快递费。
    10.对采用网上支付方式交纳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项费用,直接以网上银行扣款单作为交费凭据,不再统一提供非税收入票据。考生需要非税收入票据的,应在网上报名窗口选择是否需要非税收入票据,并于2009年9月6日考试期间,由工作人员统一发放。
    四、考试费用

    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价费[2003]203号文的规定,考试费用为每人80元整。

    五、考试复习资料

    考试大纲。2009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大纲》(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定价20元。《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大纲》是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唯一命题依据。

    学习辅助参考资料。中国会计学会商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根据新大纲编写了《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辅导用书(2009)》(定价40元),供考生复习选择使用。

    六、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制度,是会计专业人员评价方式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各级会计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一定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搞好协作,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以严谨求实,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确保我省2009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工作顺利完成。

 

 

 

 二○○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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