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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厅于2008年08月22日受理了上海宏大东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提出的设立浙江分所申请。为了对申请情况是否符合《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规定的设立条件进行进一步审查,现将申请情况公示如下:
一、申请设立分所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一)名称:上海宏大东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成立时间:2005年08月01日;
(三)执业证书编号:31000138;
(四)组织形式:有限责任;
(五)主任会计师姓名:朱震宇;
(六)办公场所:上海市黄浦路106号红楼三楼;
(七)最近三年内因执业行为受行政处罚情况(含已设立分所受处罚情况):无;
(八)注册会计师数量(不包括分所注册会计师):128名。
二、申请设立的分所情况:
(一)名称:上海宏大东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浙江分所;
(二)分所负责人姓名:柴佐根;
(三)注册会计师数量:6名;
(四)办公场所:杭州市中山北路290号浙江民航大厦905室。
如果发现上述公示内容有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欢迎向我厅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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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财政厅
二00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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