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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吕菊莲、唐卫东合伙设立资产评估事务所的有关申请材料已经我厅受理,根据《资产评估机构审批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2号)第十八条的规定,现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淳安诚盛资产评估事务所
二、合伙人情况:
1、吕菊莲,女,1971年10月出生,2004年11月获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号为:33040054。注册后在淳安永盛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资产评估业务,参加过淳安县白马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等多个资产评估项目,多年来没有发现因执业质量问题而受到行政处罚,也无不良执业道德记录。
2、唐卫东,男,1968年12月出生,2001年9月获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号为:33000208。注册后在淳安永盛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资产评估业务,参与过淳安县渔港水电有限公司等多个资产评估项目,多年来没有发现因执业质量质量问题而受到行政处罚,也无不良执业道德记录。
三、合伙人以外的注册资产评估师:
金旭华,证书号:33000206,注册时间:1998年;徐林柏,证书号:33070012,注册时间:2007年;方群基,证书号:33000207,注册时间:2000年。
四、合伙人出资总额:人民币10万元。
五、办公场所:淳安县新安大街41号四楼。
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不实,请在7日内向我厅反映。联系人:郑肖亮,电话:0571-87058440,传真:0571-87058444。
浙江省财政厅
2008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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