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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审计业务协议书
甲方(委托方):浙江省财政厅
乙方(受托方): 会计师事务所
1、为加强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甲方委托乙方审计 等 家单位(名单见附件1)资产清查业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原则和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此协议书,用以明确乙方提供服务的性质和范围、由甲方协助的工作、有关审计收费的约定以及其他保证乙方专业服务能够达到与甲方共同商定目标的条款和条件。
服务综述
2、乙方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有关资产清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计甲方指定的行政事业单位截止到2006年12月31日各项资产负债总额、资产损益、资产挂帐的真实性、合理性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作为独立审计机构,乙方审计的目标是:对被审计单位的资产进行全面反映,对核查出的各项资产损益,资金挂帐进行核实,对相关会计记录和资料进行全面的审核,并在此基础上对被审计单位核查出的各项资产损失的真实性、合理性以及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及管理建议书。
另外,乙方还需协助甲方完成以下工作:
2.1 协助甲方督导各单位实施资产清查工作,全面配合、辅导各单位履行各项资产清查工作程序。
2.2 协助甲方对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供咨询服务,并就重大问题书面请示甲方。
2.3 协助被审计的行政事业单位完成各单位资产清查审核汇总工作。
2.4 协助被审计的行政事业单位完成资产清查结果的上报工作。
3、乙方应于2007年5月25日之前出具负责审计的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审计报告,协助做好资料上报工作。审计报告报送需一式三份:一份送省财政厅资产清查工作小组;一份送被审计单位主管部门;一份送被审计单位。
如有任何可预料的延误,乙方将立即书面报告甲方。
审计程序
4、在审计过程中,乙方将实施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包括利用询问、函证、检查盘点等方法对各项资产损失、资金挂帐进行审计,从而尽到乙方作为审计人员的责任。同时,乙方可对被审计的单位会计核算系统进行了解,以便评价其是否能为各项资产损失、资金挂帐的申报提供充分的基础,并确定其是否能妥善的保持及维护会计记录。乙方期望取得足够的相关可靠证据,并籍以得出合理地结论。
审计责任
5、乙方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调查审计等工作。
6、乙方的审计责任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对资产清查专项财务审计报告和甲方申报的损失及挂帐进行经济鉴证意见的准确性、可靠性、真实性、合法性承担责任。
7、乙方的审计责任不能替代、减轻或免除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责任。
8、由于乙方的审计旨在对甲方委托审计的行政事业单位的各项资产损失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故审计通常不包括在被审计单位存放但不属于被审计单位的资产或与该资产有关的产权文件。
9、此外,甲方应确保审计报告的合理使用,对甲方因审计报告使用不当产生的后果,乙方不负担相应的责任。
10、除按法律或财务报告要求作出的必要披露外,若非已事先得到甲方和被审计单位的同意,对审计中悉知被审计单位机密信息乙方应严格保密,一旦泄漏追究法律责任。
审计付费标准及方式
11.付费标准:经协商支付乙方审计费用 万元。
12.付款方式:甲方在乙方提交符合审计质量标准的《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和管理建议书后3个月内一次付清,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正式税务发票。
违约责任及争议处理
13、乙方如有如下情况之一的视为违约并按照下列约定进行处理:
13.1审计过程中,遇到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拒绝出具审计报告;出具虚假审计报告者,按照《违反注册会计师法处罚暂行办法》从严处理;
(1)被审计单位示意其作不实或不当证明的;
(2)被审计单位故意不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和文件的;
(3)因被审计单位有其他不合理要求,致使出具报告不能对财务会计的重要事项作出正确表述的;
13.2 无正当理由未能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完成交付的国有资产清查审计工作,扣除应支付乙方合同总款项的5%作为违约金;
13.3 乙方在正常审计中出现向被审计单位索取或收受任何额外费用或者其他形式报酬,一经发现即取消乙方参与“浙江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资格,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且不予支付或要求全额退回审计费,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从严处理;
13.4 乙方未经甲方允许擅自将审计工作委托其他机构,一经发现必须立即停止其他机构的审计工作,并不再支付前期工作的所有费用;
13.5 乙方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如出现重大遗漏现象,需进行重新审计,甲方不支付重新审计费用。
14、乙方在审计工作中,对知悉的国家机密负有保密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审计中所形成的审计报告及有关资料所有权归财政部门,不得用于乙方的商业行为及其所属注册会计师的个人行为。否则乙方应按合同总额款项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有其他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5、乙方在审计工作中有违法违纪行为,乙方承担检查工作的人员及聘用的注册会计师等相关人员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检查人员应回避而未回避,由甲方依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其他事项
16、若审计过程中出现不可预见情况并影响到甲乙双方工作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由此而形成的文件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17、本协议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完成止。
18、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或规定与本协议有矛盾之处,以国家法律规定为准。
19、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省政府采购办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人代表人或签约人 法人代表人或签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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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