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栏目 » 廉政建设 财政廉情
财政纪检监察简报2006第十期
发布日期:2007-04-12
 
 

舟山市局与市检察院联合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舟山市财政(地税)局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税务总局《联席会议纪要》及省人民检察院、省地方税务局转发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舟山市人民检察院、舟山市地方税务局共同商定,联合制定了在查办和预防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专项工作中加强协作和配合的实施意见。一是舟山市人民检察院、舟山市地方税务局将发挥各自优势,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加强沟通协调,形成整体合力,开展查办和预防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专项工作。二是检察机关和地税部门将结合本地实际和工作需要,共同研究部署工作重点,落实工作措施,沟通、交流在查处和预防渎职犯罪工作中涉及的具体问题,对政策性问题进行调研,必要时可联合调研,对重大案件督办。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不同层次的联系会议,分析地税系统渎职犯罪的特点、规律和发展趋势,商议提出地税系统预防渎职犯罪的对策和措施,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三是把握政策界限、慎重查处案件。本着有利于增加国家税收,有利于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有利于调动税务人员工作积极性的原则,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注意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准确把握查处涉税渎职犯罪工作中的法律政策界限。四是完善惩防体系,落实预防措施。按照构建自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舟山市人民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利用掌握的专业理论知识、案件信息优势,协助舟山市地方税务局做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舟山市局  监察室

 

安吉县局狠抓干部队伍建设

 

    抓学习,强素质。县局从抓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入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重点,以“八荣八耻”为主题,以创建“学习型组织”为载体,以“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开展领导辅导、请外教上党课以及组织观看电教片等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在全系统营造“比、学、赶、帮、超”的学习氛围,干部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显著增强。

    抓管理,转作风。结合财政地税工作实际,建立和完善了局“工作规则”、“立体考核办法”、“效能告戒制”、“责任追究制度”、“政务公开制度”等多项制度,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各项工作坚持事先有计划、事后有总结,形成了良好的机关工作秩序。

    抓廉政,防腐败。以贯彻落实财税系统“惩防体系”为抓手,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进一步开展政务公开,推行“阳光财税”,办好机关“廉政食堂”,搞好增收节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严格执行《干部个人收入申报制度》、《礼品登记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县局“一把手”和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层层签定“党风廉政责任书”。分层次开好廉洁自律民主生活会,使全体干部做到廉洁从政,警钟长鸣。

    抓财源,强管理。在税收管理上通过推广税源间接控管模式、建立税收预警机制;在非税收入管理上通过制定管理办法、加强监督检查;在支出管理上通过推行适合安吉实际的,既有利于增强县级财政调控能力又能充分调动乡镇和部门理财积极性的财政管理体制等举措,既充分挖掘了现有财源,做大了收入蛋糕,确保了正常支出需要,也增强了干部依法治税、规范理财的管理能力。

    抓创建,塑形象。近年来,县局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找准虚与实的结合部,坚持在创新上下功夫,在创建上有亮点,坚持把创建文明单位工作抓紧抓实,抓出了成效。到目前为止,县局已被授予湖州市文明单位,4个基层分局中有2个被授予安吉县文明单位、1个省级卫生先进单位

安吉县局 甘胜义

 

上虞市局行风效能建设突出四个创新

 

    一是创新理念,提高认识。坚持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手,加大纠风专项治理力度。继续创新服务形式,打破以满足自身工作需求为主的思维定式,多从服务对象和纳税人角度思考问题,探索个性化、人性化的服务方式。对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将实行动态管理,责任追究。
    二是创新载体,构建和谐财税。以和衷共济,共同发展为目标,“构建和谐财税环境 打造税企同舟服务品牌”活动为载体,使税企双方诚信连接,依法征税,依法纳税,共同遵守税法,共同营造良好的税收秩序,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经济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社会与人的和谐发展。

    三是创新机制,规范执法行为。建立明确的责任机制,将规范财政管理、税收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细化量化,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责任,在全系统内部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行风效能监督员制度,定期召开监督员座谈会,征求意见和建议,并组织他们深入基层开展行风效能检查工作。建立税企联系制度,通过送法上门、召开税企联系座谈会,帮助纳税人及时解决涉税问题,为企业的发展增强后劲。

    四是创新手段,强化作风纪律整顿。加强和完善税风税纪纠察工作,形成制度化,常抓不懈,通过定期、不定期、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重点针对考勤纪律、工作作风、服务态度、着装上岗和办公场所的环境卫生等方面进行检查。按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原则,开展行风效能建设评议到人活动,力促工作能力、工作效率和满意率的不断提升。改善财税干部队伍精神面貌,树立财税良好形象,取得社会各界和纳税人对财税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上虞局监察科  邱士彦

 

丽水市局加强财政资金内控制度建设构建和谐权力运行机制

 

    一是严格资金拨付内控机制,全面启动“金财工程”指标管理、资金申拨、会计核算三大核心软件,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资金拨付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控制和监督。完善“指标、申拨、审核、批复”的资金拨付流程,由预算处下达拨款指标,业务处根据单位请款书提出资金申拨,国库处审核批复进行拨款。业务处室及分管领导可以对单位的申拨情况和财政支出情况进行实时查询和监督。二是严格申拨审签手续。预算资金严格依据预算指标和单位请款书进行审核,并由业务处室负责人签字后办理资金拨付;省专项补助资金则在正式资金分配文件(或批件)下达后,由单位附文件提出申请后审签拨付;年初预拨及各项追加经费必须由预算处提供并录入预算指标后进行拨付;其他财政性资金也严格履行所有申拨审签手续。严禁无预算、无指标、无申请、无批件、无审签手续的资金拨付。三是严格履行岗位分离和印章控制制度。对指标录入、资金申拨、会计核算等不相容岗位进行分离,各业务处室确定专人负责资金申拨,并设AB岗,防止压单现象。对资金拨付使用的专用章和名章,分别由专人保管并严格使用,杜绝开票、盖章、记账、对账“一手清”现象。四是严把资金拨付进度。业务处室要严格按照时间进度拨付款项,确保财政支出的均衡性。国库处每天根据已录申拨单开具拨款凭证送人民银行办理拨付,保证资金拨付的及时性。五是配合做好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问效,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丽水市局  监察处

                                                     

缙云县局通过“四比”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比忠诚、比敬业。引导干部职工见贤思齐,取长补短,形成弘扬正气、尊廉崇洁、爱岗敬业,克已奉公的良好氛围,努力在平凡的岗位上实践党的宗旨。借助反面教材加强警示教育,促使干部职工经常居安思危,自觉遵纪守法,严格按照规章制度秉公办事,自觉筑起一道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保持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和战斗力。

    二是比学习、比业务。提倡勤政、廉政,更要善政。制订完善相关学习制度,在局内掀起了一股浓厚的“时时学习,处处学习,人人学习,我要学习”的学习氛围,形成了学先进,赶先进,超先进的新风尚,使全体干部深刻认识到学习是历练本领,增强素质的不竭源泉和永恒主题,是财税干部职工保持与时俱进的重要手段,是打造自身“实力”的最有效的途径。

    三是比自信、比活力。基于人的能动性,激励干部职工充分发挥个人的创造力,并鼓励干部要有一份奋发向上的自信心,无论何时何地都要抱有积极的态度,加强自身“活力”,在工作中体现一份年轻人特有的朝气与蓬勃,不留任何减低工作质量的空隙。

    四是比和谐、比纪律。注重加强思想教育,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强调从细微之处入手,从日常工作与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做起,摒弃和改进工作、生活中的不良习性,大力倡导廉洁、高效、勤政、善政的工作作风,营造“和谐”、“大气”的集体氛围。

缙云县局

 

青田县局机关党委被财政部授予全国财政系统党建工作“新风奖”

 

    最近,在财政部“财苑新风颂”活动评比中,青田县财政地税局机关党委经过层层推荐,被评为全国财政系统党建工作“新风奖”。

    作为财政、地税部门的一级党组织,青田县财税局机关党委在局党组的领导下,以建设“阳光财政”总揽全局,组织全局党员干部,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在狠抓基层党组织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等方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促进财政、税收工作取得了一个又一个令人瞩目的成绩,为推动青田经济社会全面和谐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青田县财税局机关党委下设9个党支部,有党员98名,占全局干部职工的71%。在加强队伍思想、作风、廉政建设方面,青田县财政、地税局机关党委做出了一系列精细文章。一是及时制定财政、地税局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与业务培训计划。二是强化教育,特别是结合今年开展的荣辱观教育,大力开展财政、地税干部职业道德教育、诚信教育,充分调动了财政、地税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三是定期不定期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政风和民主评议效能活动。对依法办事、服务群众、勤政廉政等内容进行评议,促进全局作风的好转和行政效能的提高。四是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从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入手,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逐一分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逐步建立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组织协调,科室各负其责,群众积极参与的长效机制。

                        青田县局  林鑫飚

 
 
 
   关闭本页  
(c) 2006-2007 浙江省财政厅 版权所有 备案序号:浙ICP备06051979号
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邮编:310006 电话:0571-87055714 传真:0571-87057608
门户网站域名:http://www.zjczt.gov.cn 中文域名:浙江省财政厅·中国 通用网址:浙江省财政厅
推荐使用Microsoft Internet Explorer 6.0版本以上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