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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代理资格认定项目
 
 
材料明细:   审批资格的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其复印件; (2)机构章程,内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说明,以及符合 规定条件的技术方面专业人员的学历、职称证书复印件;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上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4)拥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政府采购代理业务所需设备、设施等办公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6)申请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前三年内有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情况说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确认资格的材料: (1)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明; (3)证明其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良好的材料;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表格下载:   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审批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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