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网上办事 » 行政许可审批 办事公示
关于设立绍兴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的公示
发布日期:2007-09-17
 
 

    我厅于2007年8月28日受理了陈利民、黄子先提出的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申请。为便于社会公众对申请情况进行监督,现将申请材料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申请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绍兴永道会计师事务所。

    二、组织形式:合伙制。

    三、办公场所:绍兴市胜利路17号凯盛国际大厦13楼。

    四、主任会计师兼执行合伙人姓名:陈利民。

    五、合伙人出资总额:人民币10万元。

    六、该事务所共2名合伙人,其具体情况如下:

    1、陈利民,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30001071196,最近5年执业经历:

    2002年10月–2004年2月  绍兴宏泰会计师事务所

    2004年3月–2007年6月台  绍兴时代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2、黄子先,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21200170006,最近5年执业经历:

    2002年8月–2004年3月  江苏泰州金田会计师事务所

    2004年12月–2007年7月  绍兴平准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上述合伙人应当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最近3年内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在提出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申请前,应当办理完从原所转出的手续以及退伙(或股份转让)手续。

    如认为上述公示内容存在虚假情况,欢迎向我厅举报。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省财政厅会计处(邮编:310006),传真:0571-87058444。联系人:郑肖亮,电话:0571-87058440,87058439。

 

 
 
 
   关闭本页  
(c) 2006-2007 浙江省财政厅 版权所有 备案序号:浙ICP备06051979号
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邮编:310006 电话:0571-87055714 传真:0571-87057608
门户网站域名:http://www.zjczt.gov.cn 中文域名:浙江省财政厅·中国 通用网址:浙江省财政厅
推荐使用Microsoft Internet Explorer 6.0版本以上浏览器
隐私保护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