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13日,我厅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的规定,作出了准予设立温州盛业会计师事务所的决定。现将该会计师事务所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名称:温州盛业会计师事务所。
二、会计师事务所编号:33000345
三、组织形式:合伙制。
四、主任会计师兼执行合伙人姓名:吴周华。
五、各合伙人姓名及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吴周华(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60800020001)、苏向华(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60800010012)。
六、出资总额:人民币10万元。
七、办公场所:温州市车站大道天和大厦A1103。
浙江省财政厅
2007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