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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立足计划早落实。结合全区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4年整体计划和新农村建设工作要求,确定今年救助困难群众50户,并要求相关镇、街及早上报备选名单,为项目早实施、资金早下达、群众早受益提供必要前提。
二是现场踏勘实论证。财政会同建设、民政、残联及镇街相关负责人逐一实地查看困难群众住房情况,对未达到标准的不安排资金,对家庭状况确实困难但与补助要求不符的,建议其通过其他方式申报补助,严格做到落实一户补助一户。
三是积极沟通定方式。切实考虑村镇建设规划、救助对象住房实际状况及其个人意愿,确定新建、改建、扩建、修缮或租用等不同方式。通过寻找最合适的补助方式,有助于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是广开渠道增投入。通过困难群众自筹一点、所在村、镇资助一点、各级财政补助一点,多方筹集资金。根据标准财政每户补助15800元,其中区财政补助10000元。
五是规范程序重监督。救助资金逐级下拨,落实并核算到户,同时采取先预拨50%,验收合格后再下拨50%的方式,加强监督,保证财政资金的专款专用。
(西湖区局 金伊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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