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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留学人员创业,余杭区财政每年从区企业人才创业创新扶持经费中安排一部分经费,设立留学人员在余杭创业资助专项资金,并制订出台相应的创业资助实施办法。
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资助获得国家承认的国外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随带高新技术成果、项目来余杭实施转化或从事高新技术项目研究开发的留学人员,以及开展资助项目评审的有关费用。
资助标准分为三类:第一类为重点项目资助,是指申请人从事国家、部委(省、区)重点攻关项目和国内急需并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新技术研究开发等项目,资助金额为8万元-10万元;第二类为优秀项目资助,是指申请人从事的项目在本行业中居先进水平,或在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8万元;第三类为启动项目资助,是指申请人从事的项目具有先进性,处于开发研制阶段,产业化前景较好,或研究课题学术思想新颖,具有重要科学价值或较好的应用开发前景,资助金额为3万元-5万元。对已获得国家、省、市有关部门资助经费的留学人员,由区财政按不低于1:1的比例同时予以配套资助。同一项目已获得各类资助资金的,不再重复配套。对获得区资助资金在前,国家、省、市资助资金在后的项目,区资助资金视作配套资金,若低于国家、省、市规定的配套资助额的部分,由区财政按比例配套资助予以补足。
(余杭区局 王贤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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