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财政动态 » 本省财政
台州市扶持休闲观光农业发展
 
 

     一是加大财政扶持力度。从今年开始,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扶持市级(包括市级)以上的休闲观光农业示范园区和示范企业建设,主要用于休闲观光农业重点建设项目的补助、休闲观光农业示范企业的认定与奖励、休闲观光农业行业协会建设、休闲观光农业整体宣传推介等。

    二是加强金融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为休闲观光农业发展提供信贷支持,简化审批手续,适当扩大担保物范围,满足乡村休闲观光旅游业发展过程中的融资需求。组织开展休闲观光农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根据信用等级,确定一定的授信额度,并给予利率优惠。

    三是认真抓好有关优惠政策落实。认真落实上级有关兴办休闲观光农业的税费优惠政策。鼓励各经营主体通过对废弃园地、林地、荒地、荒山等进行开发整理,盘活集体存量土地发展休闲观光农业。鼓励和支持各类资本以协作、参股、合作、独资、土地入股等多种形式参与建设。

    四是扶持示范工程建设。认真组织实施休闲观光农业示范工程建设,出台认定办法和验收标准,开展休闲观光农业示范园和示范点的创建活动。全市每年评出10个示范园区(或企业)。对被确定为市级及市级以上的休闲观光农业示范单位的园区和企业,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扶持。

(台州市局  任丽敏  叶未亮)

 
 
 
   关闭本页  
(c) 2006-2007 浙江省财政厅 版权所有 备案序号:浙ICP备06051979号
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邮编:310006 电话:0571-87055714 传真:0571-87057608
门户网站域名:http://www.zjczt.gov.cn 中文域名:浙江省财政厅·中国 通用网址:浙江省财政厅
推荐使用Microsoft Internet Explorer 6.0版本以上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