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是搞好总体建设规划,建立集中供养基地。采取“重点建设、分片集中”的办法,按照语言相通、习俗相融、就近划片的原则,打破乡镇区域界限,撤并改扩新建中心敬老院、福利院,全市完成建起77所具有一定规模的集中供养基地。
二是多方筹措建设资金。建立政府主导、分级负责、集体补助、慈善资助、社会赞助的筹资机制,各级财政部门将建设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乡镇无偿提供建设用地并承担部分费用。全年共投入资金1.1亿元,敬老院建设资金落实到位。
三是确保落实供养、管理经费。对敬老院的供养经费和管理资金列入财政预算,集中供养的农村五保老人除享受城市低保待遇外,老人所在的乡镇、村也向敬老院交纳五保统筹款,确保敬老院日常管理资金需要。同时实行民主管理监督机制,财务由所在乡镇实行统一建账,强化人财物监督管理。
四是实行多模式集中供养。推行多渠道筹集供养资金,多模式兴办养老机构,多形式实现集中供养模式,公办民营并举,民办公助结合,鼓励民间组织和个人参与五保老人供养,探索家庭“领养”、“助养”新途径。
截止目前,全市7140名农村五保对象,已集中供养6080人,集中供养率由2002年底的15.96%上升到85.2%,提前实现省政府提出的“三年内实现80%五保老人集中供养”的要求,全市五保对象人均每月达到275元的供养水平。
(金华市局 王芳银)
|